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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委政法委向灯塔市检察院反馈政治督察情况

灯塔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01-08

灯塔市委政法委向灯塔市检察院反馈政治督察情况

 

2020年11月17日至12月16日,灯塔市委政法委督察组对灯塔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2021年1月8日下午,督察组在灯塔市检察院召开了政治督察情况反馈会议,灯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刚出席会议,灯塔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壮代表督察组反馈督察情况,灯塔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波代表院党组作表态发言。

 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对2017年以来灯塔市检察院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检察院党组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为推动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持之以恒抓实抓细作风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过硬;注重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强。同时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方面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四个方面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

刘永波检察长在表态发言时强调,市委政法委督察组客观地评价了灯塔市检察院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严肃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明确地提出了整改要求,问题切中要害,发人深思,我们完全认同,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是全面落实整改责任,会后,将召开院党组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二是明确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三是强化跟踪督办,院党组将对每一个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整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群众和督察组不满意的坚决不予销号。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以此次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为契机,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严的标准和铁的纪律持之以恒地抓好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