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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人民检察院走进市民政局开展“三个规定”宣讲

灯塔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2-02-28

灯塔市人民检察院走进市民政局

开展“三个规定”宣讲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大力提升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2月24日,灯塔市人民检察院走进灯塔市民政局开展“三个规定”宣讲,院党组成员陈兴文向市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宣讲。



会上,陈兴文同志就“三个规定”进行了解释,即两高、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重点向市民政局干部职工宣讲了严格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文件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界限、有关典型案例以及抓贯彻落实的成功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与会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宣讲,对“三个规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会按照“三个规定”要求,做到不过问案件、不打探案情、不干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