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人民检察院
听证员拟任人员公示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灯塔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选任听证员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相关程序审定,拟选任宋家良等26名同志为灯塔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听证员拟任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8月15日至8月21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影响履职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共计26人)
受理部门: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拟定听证员名单
1.宋家良、市委宣传部科员、政协委员
2.张铭哲、应急管理局科员、政协委员
3.李丹阳、社保中心科员、政协委员
4.刘喜庆、移动公司佟二堡分公司经理、政协委员
5.李宏伟、人大代表、柳条镇人大主席
6.张艳丽、人大代表、辽阳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工会主席
7.王莉、人大代表、文化社区副书记
8.贾红英、人大代表、建起工程建设监理会
9.李万林、人大代表、万宝桥街道灯塔村书记
10.王克伟、人大代表、万宝桥街道孤家子村书记
11.刘曜通、万宝桥街道法制办主任
12.那月菊、万宝桥街道会计
13.徐斌、兆麟社区书记
14.周德明、康福社区书记
15.王欣欣、辽宁王雅娟律师事务所律师
16.王硕、辽宁王雅娟律师事务所律师
17.杨鑫、辽宁正久律师事务所律师
18.胡浩、辽宁正久律师事务所律师
19.兰铁、实验中学教师
20.吴元鹏、实验中学教师
21.张晶、实验中学教师
22.姬雅楠、实验中学教师
23.纪尚宸、灯塔市市场监督局
24.徐盼盼、灯塔市市场监督局
25.李晨溪、灯塔市古城街道妇联、政协委员、
26.宁飞、灯塔市农业农村局、公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