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8月24日,灯塔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辽宁省委、辽阳市委、灯塔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克辉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对辽宁高度重视、深情牵挂、亲切关怀,多次就辽宁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推动解决重大问题,为辽宁振兴发展指明方向、明确路径。这次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到辽宁考察,先后来到锦州、沈阳等地调研,悉心指导,殷殷嘱托,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使我们备受鼓舞,充满干劲。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工作的肯定和期望,全院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和考察辽阳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努力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为辽宁振兴、辽阳、灯塔全面振兴发展担负起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使命。以政治自觉、检察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扎实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狠抓“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力争各项检察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要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疫情防控。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奋力开创灯塔检察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