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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碰瓷”引发的团伙敲诈勒索案

灯塔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2-11-29

灯塔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碰瓷”引发的团伙敲诈勒索案

 

11月25日上午,由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等6人敲诈勒索一案在灯塔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灯塔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克辉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灯塔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邵惠永担任审判长。


今年3月6日至3月15日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伙同何某某等六人交叉结伙作案,在灯塔城区、辽阳市市区饭店附近进行“踩点”,寻找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伺机碰撞酒后人员驾驶的车辆,肇事后以报警查处酒驾的名义向要挟向被害人敲诈勒索钱财,先后作案4起,共敲诈钱财13300元。案发后,六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此案发生后,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该案受理后,从审查逮捕到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长詹克辉亲自承办,带领检察官助理第一时间认真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制作讯问提纲,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认真梳理证据,对证据关键点精准把控,亲拟法律文书,从快办理,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将刘某某等六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在法庭调查阶段,检察长詹克辉宣读了起诉书,围绕犯罪事实、情节向法庭出示了书证、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辨认笔录等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就案件的犯罪性质、定罪量刑等问题发表了公诉意见,围绕本案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也对各被告人进行了入情入理的法律宣讲,告诫各被告人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年华大好年华,痛改前非,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勤奋工作,莫要因为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该案将择期宣判。


本案庭审正直灯塔市出现疫情期间,詹克辉检察长在带领全院干警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克服困难,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办案彰显责任担当。本案利用“全国法院远程提讯系统”庭审平台开庭审理,网络庭审严肃高效、规范有序,视频网络画面清晰流畅,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又确保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与案件办理质效,确保在疫情期间诉讼工作的有效运行,实现疫情防控与高效办案两不误。

  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灯塔市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已成为常态。詹克辉检察长带头办案出庭支持公诉,发挥头雁效应,是认真贯彻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和省院“素能提升年”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大要案的重要举措,对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履行办案职责、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