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要求从加强接待律师平台建设等方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3月8日上午,灯塔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公安、司法、律师四方参加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十条意见”开展研讨交流。灯塔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克辉主持会议,各部门负责人、灯塔市公安局、司法局相关领导、律师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詹克辉检察长宣讲了“十条意见”的内容及工作要求,与会人员围绕落实“十条意见”、保障律师会见权利、推动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保障律师查阅卷宗权利、保障律师反映意见权利等方面,纷纷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与会人员提出,希望检察机关加强对律师会见权的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与看守所、监狱的沟通交流机制,促进会见问题的解决。
多年以来,灯塔市检察院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一直走在全市的前列,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拖,办理案件接收、律师接待等业务,设立专门律师接待室,建立律师异地阅卷、远程会见等保障机制,让律师通过12309平台足不出户,顺利地完成网上阅卷,让律师能够更加方便、快捷推进工作。强化刑事案件交流研讨,加强对律师会见权的监督保障,在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官2人,畅通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狱的沟通交流,为律师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
詹克辉检察长表示,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十条意见”,在检察环节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做好认真接待、及时受理、及时监督妨碍律师执行业务的行为;二要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接待工作;三要认真听取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四要加强律师会见权的监督保障工作;五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理机制。下一步,灯塔市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律同堂培训,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共同贯彻落实好“十条意见”,推动新型检律关系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