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目标,按照省委政法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4月10日下午,灯塔市检察院召开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克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褚茂君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委政法委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对我院专项监督三年行动进行了部署,确定了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克辉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专项监督行动,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政法委、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把开展此次行动与省院提出的“五大工程 十五项举措”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全院干警要根据专项监督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查边改,建章立制,实现常治长效,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
三要强化监督职能,注重协调配合。认真完成检察监督任务,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同步跟进监督、推动监督问题案件的整改落实,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在专项监督行动中形成合力。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我院成立专项监督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监督行动的日常工作,加强联系、协调、上报材料等工作。
五要加强宣传报导,体现检察担当。要对专项监督行动投诉举报方式进行公示,接收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总结经验,选送典型,表彰优秀,对在开展专项监督三年行动中的好事例、好做法和典型案件、取得的成效及时宣传报导,展现检察工作好声音,体现检察环节担当作为,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打好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