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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灯塔市检察院发布诉前公告 全力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4-03-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灯塔市检察院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一起非法销售药物的行为在正义网发布诉前公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情经过,本案中,违法行为人王某通过非法渠道购入药物,并在集市上进行销售。经检测,发现该药品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西地那非”成分,危害到不特定消费者身体健康,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公告期满后,若没有适格主体向法院提起诉讼,我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

下一步,灯塔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法治之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